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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7日 星期三

托克威爾(02114117張琦)

1.      什麼是多數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這種原生自民主政體的暴政與一人或少數治理而形成的暴政有何異同?
一旦中央集權的國家被賦予無限的權威,便形成了多數的暴政,是指「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種決定一切的權力具有無限的權威。任何事務,諸如行政、司法、立法、甚至是人的思想,一旦為多數人所認同,就會成為一個不可更改的決定,從而使這一決定具有無限的權威。
        兩者都是因為自己的利益而去壓迫社群中的其他部分。但是在少數治理的暴政中,國王掌握的只有物質力量,這只能控制人民的行動,卻不能掌握他們的靈魂,所以是無法避免敵視權威的言論祕密的傳播;人民之所以服從,常常是由於自己軟弱,由於習慣或無知,有時也由於忠於王權或國王。

2.      按托克威爾(Alex de Tocqueville)對新興的美國民主的觀察,何以深信民主政體仍可抑制多數暴政?
制度與法律。政體的關鍵問題不在於最高權力在一個人手裡還是在幾個人手裡,而是要根據法律,把權力分成立法、行政、司法,而且不同的權力應該由不同的部門或不同的人去行使,從而使各部門之間權力大致平衡,互相制約,防止權力濫用。
「美國人採取的聯邦形式,它使美國把一個大共和國的強大性與一個小共和國的安全性結合起來。」在聯邦政體下,一方面,聯邦政府擔負其全國的防務、外交及其全國性的事務,以保證國家的統一和自主;另一方面,各州及其政府又有屬於自己的事務,享有自己的獨立性和自治權,可以防禦聯邦政府的權力擴充,保障人民的自由。還有獨立的司法體系和陪審員制度,也有利於保障個人的自由。

3.    當今台灣民主有無多數暴政的現象或趨勢?如何抑制之?
        台灣民主我認為有多數暴政的現象。
        多數暴政在社會的各個角落不斷兌換成清晰可見的壓迫。例如六輕、核四、樂生、蘇花高,還有其他方面比如說性別議題中的同性戀伴侶權、人權議題中的廢除死刑。這些問題往往都在政府挾著多數民意的背書,以及資本主義的現代化思維推波助瀾之下,兌換成犧牲少數的「正當」作為。

        這幾乎是無法抑制的現象,但假如期待在資訊充分、發言機會平等與決策程序公平的條件下,抱持理性與無私態度的參與,對公共政策進行公開的討論,並且提出可行的方案或是意見。

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盧梭(02114117張琦)

1.      什麼是全意志(general will)?從何而來?它是真的、可能的?
要尋找出一種結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來保障每個結合體的人身和財富,並且由於這一結合而使每一個與全體相聯合的個人只不過是在服從自己本人,並且仍然像以往一樣地自由,這是社會契約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每個人因以自身及全部的力量,置於公意的最高指導之下,而有道德的與集體的共同體形成,政治共同體自己本身的意志就是所謂全意志。
每一個結合體,除個人的意志之外,都有一種全意志。全意志就是由轉讓出個人自由、權利形成共同體的人民,共同追求這個群體的公共利益的意志。
我認為是真的,眾人締結社會契約的目的在於藉此保障自己及財產,從而追求更好的生活。人們都是生活在社會當中的,而此集合體是集體的自我、意志,追求最大的公共利益。
2.      按盧梭的說法,何以全意志是不可或缺且至為重要的?
「這一由全體個人的結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稱為城邦……;當它是被動時,它的成員就稱為國家;當它主動時,就稱它為主權者。」就因為國家是一個集合體,所有讓渡權利者既有相同的條件,也擁有相同的權利,在此理想形式下的個人自由意志和個家的集體意志才不會衝突,每個人會具有個別的意志,而與他作為公民所具有的全意志相反或者不同,他的個人利益可以完全違背公共利益,可以使他把自己對於公共事務的義務看作是一種無饋的貢獻,而拋棄義務而去害於別人,會遠小於履行義務所加給自己的負擔,於是他就只享受公民的權利,而不願意盡義務了,長期以來,將會造成政治共同體的毀滅的。
3.      如何分辨和證明全意志正在發揮作用?如何分辨全意志與眾意志(will of all)之別?
全意志是公共的利益,而眾意志則著眼於私人的利益。
盧梭的論述賦予了這個集合體生存和生命意義,因此它的行動和眾意志就需要有立法加以規範,在自然社會中可以無法律,但在政治社會中則必須有法律規定一切權利,以確定普遍的正義,以人民同意的方式,制定法律,便能使全意志實現。
4.      全意志有助於鞏固民主政體或相反?
                我認為全意志鞏固民主政體。

全民能夠為了保障其權利及財產,願意追求最大的公共利益,同樣的,民主政體也是透過全民的意見而作決策;當有人不想服從這樣的全意志時,其他人民可以要他服從全意志,全意志就像是少數服從多數,體現了民主政體。

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霍布斯(02114117張琦)

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利維坦」指的是國家。人們讓渡(放棄)自己的權利,將這些都交付給某一個或是某個集體,並承認他的所作所為。
2.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人類的競爭、猜疑、榮譽,是造成戰鬥的主要原因。而唯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才有辦法脫離戰爭的狀態,因此各種自然法若沒有某種權力使人遵從,便跟那心驅使我們走向偏私、自傲、復仇等等的自然激情互相衝突。
如果要建立一個能夠抵擋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傷害的共同權力,就必須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是一個將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之集體,也就是說,指定一個人或集體來代表他們的人格,這一人格是大家互相訂立信約而形成的,這一點辦到後便會形成國家。
我不喜歡利維坦,我們為了追求和平的狀態所以就自己的權力交付給利維坦,而這樣的交付意味著放棄這些權力;當和平的狀態已經達到一個平衡時,人們不能不服從利維坦的決定,即便這跟和平的狀態沒有關係。
每個人對於利益的基準點不同,所要求的及滿足的程度也不同,在這理性的利益考量下,和平並不是每個人都追求的最終目標,而大家卻只有服從的份。這份授予給國家的權力,只能保障部分的個人利益以滿足大眾的共同利益,則未滿足、未保障的個人利益就仍然需要人自己捍衛,這樣跟自然狀態是無異的,因此我不喜歡利維坦。
3.      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霍布斯會反對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命題,因為他認為人與其他動物有很大的不同:人類會不斷求利、求安全甚是求名譽地位,人類會在追求的過程中產生忌妒,這樣以來便容易發生戰爭。
以上與追求公共利益是相違背的,而且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是認為每個人都擁有參與社會上任何事物的本能;霍布斯則認為將權力通通託付給利維坦,由一個集合體來替我們參與公共事物也是不同的。

2015年4月15日 星期三

亞里斯多德(02114117張琦)

1.對亞里斯多德而言,「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命題是指「政治」乃人天生即具備的本能,或者是必須經由合宜的教育、法律和風俗始得開發的先天潛力,抑或者是少數人才得擁有的治理眾人之事的能力?

我認為是人天生具有這種能力,但是需要經由合宜的教育開發先天潛力才能發揮治理眾人之事的能力,並將其發揮到最大化;人與其他動物差別最大的地方就是在於說話,語言是必要且唯一的媒介。

人是群居動物,無法只靠一個人的力量生存,大眾是註定得活在城邦中。而且只有在城邦中,人才可能實現最高層次的善,人天生就具備政治潛力,不過,依據教育的程度,而潛力開發程度也不同,可分為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但這兩者都是為了追求最大的善,為了實現這樣的善,人要生活在政治社會中,才有存在的價值。而城邦是可以實現議論是非的場所,倘若離開城邦,便無從彰顯人的獨特性。

2.您同意亞里斯多德的這項命題?其中所展現的人觀與政治觀是否契合於民主政體?您如何證明自己是政治動物?

同意,人開始繁衍後代,因此從小聚落為了追求更高的善,聚集成了村莊,再來發展成為更大的共同體─城邦,在這樣自然的情況之下,人自然而然的群聚在一起,共同的參與彼此之事,因此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我認為其中所展現的人觀與政治觀不契合於民主政體。對於亞里斯多德來說需要每個人都參與公共事務,但是現代的民主政體來說,怎麼可能人人都放下身邊之事,投身於政治之中呢?而且在文章中用女人及奴隸做了個比喻,說明其本性不同,因為上天創造女人不為求多功能,只為了繁衍後代,分出了高低的位階,與現代的民主不太符合。

從有記憶以來我就知道要對周遭環境、大人的臉色察言觀色,即便這從未有人教育過我;遇到了與自己利益相抵觸的事情也自然的會產生不愉快的情緒,甚是會想要起身搶奪,而有了爭取的念頭。

在群體之中、一個團體之中,我們都會有拉攏結盟的本能,與兄弟姊妹爭寵、在班級團體之中尋找習性相同、利益相當的人。這都不是有意產生的過程,而是出自於我們的本能,避免危害,尋找安全的庇護。這類的思維模式均是不需人教、自然而然發展的,因此我認為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

2015年3月25日 星期三

柏拉圖(02114117張琦)

1.何謂日喻?何謂線喻?(第六卷)何謂洞喻?(第七卷)以上三項比喻的用意何在?
日喻
我們所身處的世界是由「善」所統治。而萬物之所以有可見性,眼睛有視力所以能看見,這最根本的原因都是因為有太陽。同理,理念之所以有可知性,而心靈有探知理念的能力也都是因為善的存在。而善是知識和一切已知真理的原因,比其他萬物觀念具有更大的價值、更高的榮耀。
線喻
用一條線來代表說明了兩個世界的關係,透過一條線分成兩個不相等的部分,一為可見世界另一個則為可知世界。其中一個是比較模糊的,另一個則是相對清晰的;可見世界的一部分是影像而另一部分則是具體事務,這兩部分有不同的真實程度;而可知世界一步是與科學較為接近的學科知識,而另一部分則是倫理觀念。
洞喻
一群人居住在洞穴裡,但是雙手雙腳都被扣住,因此不能走動甚是連轉頭也無法,只能直視著他們眼前面對的洞壁。他們身後有火堆,火與人之間又有一個矮牆,因此只要有不一樣的東西經過就會形成不一樣的影像。因為他們長期都盯著那面牆,因此他們就以為那是真實的事物;有一個人掙脫其鎖鏈,回頭看了那些火光,當他逃出洞穴看到其他事物,一時之間可能會刺眼但經過適應之後他就能適應,並且打破他原本的思想架構,分辨其幻影與真實。
「逃出洞穴」也可好比接受教育、認識真理的過程,「走回洞穴帶領其他同伴」可以比喻為哲學家的使命。那些倒映在牆壁上的影子子並非真實物體的影像,它們倚賴火光將陰影投射到牆上,洞穴裡的人們則僅僅看到投影,卻以為那是真實的事物。
唯有受過良好教育、認識不變真理的哲學家取得權力,才得化解政治生活和哲學生活間必然的緊張,透過權力,將「對的」變成「真的」,實踐理想城邦。
2.何謂哲君?哲君是天生的還是後天養成的?
        哲君為真正促成完善國家可能的關鍵,就在於倘若有權位的人,願意卑躬屈膝的接受哲學教育,願意照此改變一切。
        哲君是天生以及後天相互養成的。對話錄中說明哲學家的嚴格教育、訓練過程,強調這些哲人或具哲學潛力的年輕人,除了較為幸運的(在當代來說也可能是不幸)天生的特質以外,還要透過按部就班的教育,包括算術、幾何、天文、體育等,以至辯證法、實際歷練,促使哲人知道還有一個更美好的世界,以追求更高的真理為依歸,一個外在於現實殘缺世界之外的精神上世外桃源,以這樣的,作為現世生活的指引。而且,哲人不會耽溺於現世的財富、金銀珠寶,因為他們知道這些都不是真正美好的事物。也因如此,哲人治理才能避免私欲,可以為了國家整體利益謀福祉。
3.哲君與民主政體是互斥的還是協和的?
        哲君與民主政體是互斥的。
        哲君擁有良好且大量的哲學教育,被認為會有節制不貪財、心靈有著宏大的思想、勇敢、大度、聰明,他所追求的是真理,那他必定會將國家的未來導向真理的路,就如同先走出洞穴的囚犯要來引導他的同伴一樣。而民主政體講求由人民自主決定,倘若人民所選擇的跟真理相悖,哲君的選擇也可能是一般大眾無法理解,若是用民主政體,需要遵守多數意見,那這樣哲君的領導根本就毫無益處。

哲學家治國追求真理的態度雖然跟現代強調的民主是截然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