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 星期五

霍布斯(03114112 張瑀苓)

  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文章中寫到,如欲「建立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維生並生活得很滿意,那就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利和力量託付給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也就是說指定一個人或一個由多人組成的集體來代表他們的人格……這一人格是大家人人相互訂立信約而形成的,其方式就好像是人人都向每一個其他的人說:我承認這個人或這個集體,並放棄自我管理的權力,把它授予這人或這個集體,但條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權力拿出來授予他:並以同樣的方式承認他一切的行為。這一點辦到之後,像這樣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稱為國家,在拉丁文中稱維城邦。這就是偉大的利維坦的誕生……」霍布斯的《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就是國家。

  1.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2-1.由第1題可得知,利維坦,又或者稱之為國家,是由人所創造出。在沒有一個國家或一個至高的統治權利之前,人民的生活是不穩定、充滿競爭、戰亂的自然原始狀態,而人民為了過穩定的生活,會訂立信約,指定並賦予一個人或一個集體權力與力量,對內謀求和平,對外互相幫助抗禦外敵。國家的形成,便是由此人或這個集體與人民定利信約的開始,在此之前都無法稱之為國家,因為那時人民只是群聚在一起,並無對於國家的信約或指派一人來代表國家,維持秩序或對外代表國家。所以利維坦的存在需要經歷人民將自身部分權利託付、與服從於他們所指托的人或集體,而非自然的形成。

2-2.我喜歡利維坦,更準確地說,我認為利維坦的存在是必然的。就文章中所提及「人類不斷競求榮譽和地位……人類之中便會由於這一原因而產生嫉妒與仇恨,最後發動戰爭」若是沒有一個人民所承認、服從,且高於一切的權力來加以統治,人類的生活便無安全穩定可言,如此,我們便無法從事許多事,例如可以促使人類進步的學術活動,或是國與國之間的互動、貿易往來,人類的生活將不會進步,永遠停留於不安定的狀況。雖然會有人說,即便形成了國家(利維坦),人類的競爭行為只會擴大到國家與國家之間的戰爭,所波及、影響的範圍反而會比國家未形成前更大更廣。但我卻認為,正是因為國家(利維坦)的形成,才會有許多由國家組成的國際組織來維護治安或和平,或是幫忙穩定秩序,所以我喜歡利維坦,病人維它的存在是必要的。

  1. 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霍布斯會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霍布斯認為人天生具有無窮的慾望,或對權力的追求。慾望使人快樂,擁有權力會讓人感到虛榮,而為了謀求這些慾望,或是可以支持這些慾望的存續的權力,因此,在自然狀態中,人類之間會發生不斷的衝突與戰爭。所以霍布斯會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在他看來,人天生並不具有社會性,而是具有危險性,人人都可能為了自身的慾望而去侵犯別人的權利,或者必須防禦別人來侵害自己的權利。所以人非天生的合群動物,建立社會及國家不是自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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