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利維坦指稱的是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代表象徵。
2.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在自然狀態下,人類在與他人相處中,通常會產生競求榮譽與地位的心態,並且擁有自我優越感,因此眾人要形成一個穩定性的生活團體是困難的,彼此容易因為意見分歧而起爭執,沒有一個共同是非善惡準則可以參考,因此若要建立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需要將眾人所有的權力與力量託付某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唯一意志的多人組合集體,此稱為利維坦。
我喜歡利維坦。我認同利維坦的存在,由於人類意見是多元的,因此在群體社會中,需要一個有實權授予的象徵權力,建立一普世準則,使得人人願意互相妥協,儘管必須放棄一部分的權利,但同時享有不受侵害的保護,方是維持一集合體存續的較佳方式。相反地,我認為缺少利維坦的狀態是令人畏懼的,若沒有一威權象徵規範群體生活,那麼人人將以自我為中心,為維護自我利益與立場而相互攻擊,沒有所謂的是非善惡價值存在,最後將造成全軍覆沒。
3.
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反對。
霍布斯在第十七章提到「某些動物如蜜蜂、螞蟻等,能群處相安地生活,因而被亞里斯多德列為政治動物」,在此霍布斯的定義中,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動物是依其本性能和平的共存。然而後段指出人類的自然本性並不適宜群體生活,必須以武力或協議建立利維坦加以規範,因此,人並非如其他政治動物一樣天生就能群處相安地生活,反而要藉由權威性的外力幫助,才能維持群體永續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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