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洛克主張,「人們參加社會的重大目的是和平地和安全地享受他們的各種財產」,(§134)因此,立法權的限制之一是「未經本人同意,最高權力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財產的任何部份。因為既然保護財產是政府的目的,也是人們加入社會的目的。」(§135)倘若以上主張成立,如何使政府善盡保障人民財產的職責又不致偏袒有產者而戕害無產者?
「既然人民參加社會的重大目的是和平地和安全地享受他們的各種財產,而達到這個目的的重大工具和手段是那個社會所制定的法律。」(§134)根據上述所言,政府藉由制訂完善的法律,並以公平的態度確切地落實之,藉此便能善盡其應該保障人民財產的職責,同時亦能給予人民相對而言較為穩定的和平與安寧環境。不過,倘若想要使政府之作為不偏袒有產者而戕害無產者時,《政府論次篇》第十一章內,便闡述立法與政府的權力範圍應符合下列條件,才可避免上述偏袒有產者而戕害無產者之情形發生。首先,立法權不應是絕對專斷的,其最大範圍在於以公眾福利為限。並且,法律應一視同仁地落實,不因身分或是財力而有所差別,例如:對待有產者與無產者應秉持相同的態度。其二,須憑藉著依正式過程所頒布的有效法律,藉此替社會大眾提供福利。並且,須由專業的法官來執行法律與評斷人民之權利。其三,未經過人民或其代表之同意,不得奪取其財產之任何部分,例如:對其財產施以課稅。最後,立法機關不得將制訂法律之權轉讓給其他人,因為此為人民所委託的權力,藉此依循其所規範的行為。而政府只能依照正式公布且既定的法律,實施其權力,藉此避免有偏袒有產者而戕害無產者的行為發生。
2.您認為,採行共產或私有制會影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正確性?
「人天生是政治動物」是指人類依照其本性,必須結合為團體才能生活,並且藉由這個過程,以滿足自身日常生活之所需,並且追求更優良的生活。
根據上述所言,我認為採行共產制會影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正確性。因為,共產制強調共有的概念,亦即資本財產皆為人民共同擁有,並且各盡其所能及各取其所需。在此情況下,由於為共有的體制,久而久之將可能導致人民之勞動意願降低的想法。而此情形,便將會影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所強調的人們滿足自身所需,以追求更好生活的主張及其正確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