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利維坦」指的是國家。人們讓渡(放棄)自己的權利,將這些都交付給某一個或是某個集體,並承認他的所作所為。
2.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人類的競爭、猜疑、榮譽,是造成戰鬥的主要原因。而唯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的時候,人們才有辦法脫離戰爭的狀態,因此各種自然法若沒有某種權力使人遵從,便跟那心驅使我們走向偏私、自傲、復仇等等的自然激情互相衝突。
如果要建立一個能夠抵擋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傷害的共同權力,就必須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是一個將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之集體,也就是說,指定一個人或集體來代表他們的人格,這一人格是大家互相訂立信約而形成的,這一點辦到後便會形成國家。
我不喜歡利維坦,我們為了追求和平的狀態所以就自己的權力交付給利維坦,而這樣的交付意味著放棄這些權力;當和平的狀態已經達到一個平衡時,人們不能不服從利維坦的決定,即便這跟和平的狀態沒有關係。
每個人對於利益的基準點不同,所要求的及滿足的程度也不同,在這理性的利益考量下,和平並不是每個人都追求的最終目標,而大家卻只有服從的份。這份授予給國家的權力,只能保障部分的個人利益以滿足大眾的共同利益,則未滿足、未保障的個人利益就仍然需要人自己捍衛,這樣跟自然狀態是無異的,因此我不喜歡利維坦。
3.
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霍布斯會反對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命題,因為他認為人與其他動物有很大的不同:人類會不斷求利、求安全甚是求名譽地位,人類會在追求的過程中產生忌妒,這樣以來便容易發生戰爭。
以上與追求公共利益是相違背的,而且人是天生的政治動物是認為每個人都擁有參與社會上任何事物的本能;霍布斯則認為將權力通通託付給利維坦,由一個集合體來替我們參與公共事物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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