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霍布斯在第十七章論述,如果要建立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互相侵害的共同權力,那麼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利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的集體。在這個集體當中,全體真正統一於唯一的人格之中,此一人格是大家人人互相訂立信約而成的。這一人格中的一群人就稱為國家,在拉丁文稱為城邦,就是利維坦的誕生。
2.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霍布斯論述道,人類的天性是自私、自我的。因此人類會為了保全自我而向他人發鬥爭,且欲掌握更多的利益。而鬥爭將會導致產業的失敗,使人們始終處於一種恐懼、瀕死的生活狀態。所以說想要導正一個群體走向更好的生活,解決鬥爭,那麼就是要有一個共同權力使大家懾服。而這個共同權力就是一種信約,其來源就是武力,憑藉著武力才能使這個權力有著足夠的力量,說服人們把自己的意志服從於他的意志,將自己的判斷服從於他的判斷,而後使人們都心甘情願的接受這個信約。這就是利維坦的誕生。
我喜歡利維坦。因為人類的自然天性總是有劣根性的,諸如自私、自傲,這種天性是人類無法憑藉自我的力量去控制的。假若沒有利維坦的存在,每個人將會為了追求自己的個人利益,而去傷害他人的利益。但是有了利維坦的存在,我將能夠生活在一個至少有安全保障的群體,可以免於生命安全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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