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洛克(03114110顏孟涵)

1.     洛克主張,「人們參加社會的重大目的是和平地和安全地享受他們的各種財產」,(§134)因此,立法權的限制之一是「未經本人同意,最高權力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財產的任何部份。因為既然保護財產是政府的目的,也是人們加入社會的目的。」(§135)倘若以上主張成立,如何使政府善盡保障人民財產的職責又不致偏袒有產者而戕害無產者?


要使政府達到以上的目標,必須要求政府遵守以下幾個原則:


第一,它們應該以正式公佈的既定的法律來進行統治,這些法律不論貧富、不論權貴和莊稼人都一視同仁,並不因特殊情況而有出入。如果沒有得到公眾所選舉和委派的立法機關的批准,任何人的任何命令,無論採取什麼形式或以任何權力做後盾,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和強制性


第二,立法或最高權力機關不能攬有權力、以臨時的專斷命令來進行統治,而是必須以頒佈過的經常有效的法律並由有資格的著名法官來執行司法和判斷臣民的權利。無論國家採取什麼形式,統治者應該以正式公佈的和被接受的法律,而不是以臨時的命令和未定的決議來進行統治。


第三,最高權力,未經本人同意,不能取去任何人的財產的任何部分。未經他們本人的同意,任何人無權從他們那裡奪去他倆的財產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未經人民自己或其代表同意,決不應該對人民的財產課稅。


第四,立法機關不能把制定法律的權力轉讓給任何他人,立法機關不應該也不能夠把制定法律的權力讓給任何其他人,或把它放在不是人民所安排的其他任何地方

2.     您認為,採行共產或私有制會影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正確性?


所謂「人天生是政治動物」之意,根據亞里斯多德於政治學所言,我認為這句話的背後意涵,是對於雅典民主精神的一種讚賞及肯定。在政治學一文中,透過生物上的比較,亞里斯多德將人類因本於其與動物所擁有的不同特質而區分開來,意即我認為這句話所要表達的精神為「正因為具有政治的精神,對追求政治生活的欲望,強調對善的追求,因此造就了我們是人,不同於其他動物」


而進一步探討當時雅典社會所採行的財產制度,當時他們所實行的是私有制,根據洛克所說,人之所以選擇進入政治社會正是出於自利的前提,為了獲得財產上的保障因而做出進入社會的決定。再者,所謂亞里斯多德口中所追求的善,並非指現今所指的「慈善、救濟」等概念,而是指「事物最初、最原始的本質,所發展至的最成熟而圓滿狀態」。在這樣的概念中所指稱的成熟是「每個公民對價值的論辯有自己的想法,對於價值間的交流有所感」,對於不同價值間的立場異同,人民經過交流發現許多決策、事物,不能僅靠投票去片面決定,需要更深入的討論交流,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公民的表現也才會顯得節制。


我認為與其說採行不同財產體制下,會影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的正確性,倒不如說「人天生是政治動物」這句話本身就是財產私有制下所導致的獨特產物,倘若,回溯到雅典時代,改行其制為共有財產制,所有大型慶典都由官方舉辦,在這樣的狀況下,人民出席場合無法自在把酒言歡,所談論的事項內容也都因舉辦方的存在而有所顧慮甚至被侷限,無法如同私有制下的公共場合一般,因大家合力舉辦所以大家都擁有自由表達其意志的權力,最終在共有財產制之下,自然而然使「人天生是政治動物」這句話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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