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霍布斯(03114123呂愷欣)

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霍布斯在《利維坦》一文中,所指的「利維坦」即為國家之意,是一個眾人將其所擁有的權力與力量託付給一個人,進而形成的群體,對內尋求和平,對外抵抗外敵,藉此保護眾人免於受到侵略與傷害,並保障個人生活之安定。如同第十七章所提及「這一人格是大家人人相互訂立信約而形成的,其方式就好像是人人對每一個其他的人說:我承認這個人或這個群體,並放棄我管理我自己的權利,把它授與這人或這個群體,但條件是你也把自己的權利拿出來授與他,並以同樣的方式承認他的一切行為。這一點辦到之後,像這樣統一在一個人格之中的一群人就稱為國家,在拉丁文中稱為城邦。這就是偉大的利維坦的誕生」。

2.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2-1如同第一題所述,基於眾人期望自己的安全保障皆能持續被維護,而非僅存在於某段時間,進而倚靠建立一個共同的權力規範與維繫之。如同第十七章所述「如果要建立這樣一種能抵禦外來侵略和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以便保障大家能通過自己的辛勞和土地的豐產維生,並生活得很滿意,那就只有一條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權力和力量託付給某一個人或一個能通過多數的意見,把大家的意志化為一個意志的多人組成之集體。」根據上述所言,即可得知利維坦是基於眾人相互訂立協約,並授權之,藉此讓其能夠運用各種方式,一種能夠有利於眾人之生活與安全更受到保障的方式。

2-2我喜歡利維坦。

2-3社會上若是沒有一個基於眾人共同意志,而制訂出的集體認同的規範時,社會秩序便會是混亂的,或許有少數者會認為眾人仍然可以自律地彼此生活著,但是我認為這只是少數的情形,在一般的情況下,社會秩序仍是需要一個共同規範來保障眾人之生活安全,避免受到侵害與威脅。因此,我喜歡這個根據人人相互訂立信約,以及藉由授權的方式,所形成的利維坦,因為其是個能夠抵禦並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並帶給眾人較為穩定的生活環境。

3.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霍布斯所指稱的「利維坦」為根據眾人相互訂立信約,並且期望生活能夠受到保障,進而建立一種能抵禦侵略與制止相互侵害的共同權力,同時將之賦予某個人或是由多人組成的集體。而「人天是政治動物」為人類依其本性,是必須結合為團體才能夠生活,並藉由這個過程來滿足自身日常生活之需,且追求更優良生活。根據上述所言,我認為霍布斯會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因為其認為利維坦是根據眾人之共同意志,且為保障自身生活而所產生的,與人天是政治動物之命題所蘊含的概念並不相同。再者,霍布斯認為人類會基於為追求榮譽與地位,所產生的嫉妒與仇恨,進而造成戰爭之發生,以及善於利用言辭技巧搗亂和平等原因,與蜜蜂、螞蟻等被視為政治動物,因為沒有語言可以表達自己對於公共利益的看法,僅憑藉著自身欲望與判斷,而能夠和平地群聚生活是不同的。因此,根據上述,我認為霍布斯會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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