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星期三

霍布斯(03114133蔡宗憲)

1. 什麼是霍布斯(Thomas Hobbes, 1588-1679)的《利維坦》(Leviathan, 1651)所指稱的「利維坦」(Leviathan)? 

「自然界之製品最精者莫如『人』,而人遂能創作龐大之『利維坦』,名之約『國』者,以擬之。此機械人之組織及力量,皆遠超越乎自然人,而轉為自然人之保障焉。」原序中開章明義,利維坦是國家的概念,霍布斯用利維坦這樣一個巨靈去譬喻一個國家,「主權,其靈魂也;官吏,其骨骼也;賞罰,其神精也;私家之財富,其體力也;公眾之安寧,其事業也;顧問之輔弼,有如記憶;公道與法律,有如理志;民和,則有如健康;民怨,則有如疾病;內亂,則有如死亡」,所以這個巨靈-利維坦的本質就是一個國家的運作。 


2. 利維坦從何而來?您喜歡或討厭利維坦?理由何在?

2-1既然利維坦被賦予一個國家的意義,那麼利維坦從何而來,我們可以進一步翻譯成國家的起源。「當國家之未成立,既無公認之權力以壓服一切,於是人與人之間,有永久戰爭的狀態。」所以必須有利維坦的存在,「有一權者臨於其上,威之以刑罰,然後可以使其履行所約...」,才能防止人類處於自然的狀態,也就會進而演變成戰爭的狀態,霍布斯的戰爭取「相爭」之意,每個人都是每個人的仇敵,在無公共保障之時,只能各恃其體力及智力以謀自衛。
                                
2-2我喜歡利維坦,更進一步說我認為利維坦有其存在的必要,現今的法治國家大致上存在著利維坦的影子,國家對外擁有最高主權,抵禦外敵,對內享有最高行政權,治理國家人民。


3. 根據《利維坦》所指稱的「利維坦」,霍布斯會贊成或反對「人天是政治動物」的命題?

根據利維坦「人之天生,其身其心,皆甚相等也。」,人生自然上平等的,因為在自然的狀態下,人的天性「求利、求安、求名爭利」會充分顯現其貪婪、自私、具侵略性、想要支配他人,人們彼此對這樣的加害意圖心知肚明,造就了霍布斯所說的平等。根據霍布斯的立論,人並不是天生適合社會生活,他認為人不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因為人存有加害對方的心理,既詭詐又貪婪,建立社會乃是基於對死亡的恐懼,所以需要協議來來防止暴力死亡的情形,將自身置於國家法律之下,他認為人能適應社會不代表人就是政治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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