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蘇格拉底如何塑造了什麼樣的哲學家典範?
蘇格拉底在街上與人爭辯、討論,透過一連串的問答使無知而自大的人重新反思、檢討自己。他承認自己是有些智慧,是人所能到達的程度,也坦然、謙虛面對自己的無知,相比起來,當時城邦內有些自以為是的人們,卻無法認清自己的缺點,依舊我行我素。所以蘇格拉底也說,自己是神來賜予城邦的牛虻,來刺激高貴偉大的戰馬,鼓勵、說服、責怪人們。讓人民意識到自己的渺小,不再容易自我滿足,而是會時時檢驗自己,反省自己的不足或錯誤。我認為蘇格拉底所塑造的哲學家典範,是勇於追求真理價值,並以是非善惡為處事的判準,即便有與多數民意不同的看法意見,也要堅守自己所信奉的真理價值,即便代價是死亡。
1-2. 對健全之民主政體的存續而言,世人必須看重哲學及尊重哲學家?
即便是在雅典,以民主為榮的一個城邦,也出現了像蘇格拉底,因為與主流意見不同,而被民主多數決判處死刑的例子,尤其是這場審判訴諸的並非法律明文或證據,而是民意。民意有些是不理性,甚至是隨性的,而且大多數人都是以自己的利害關係來作為判準,本來就有失公正,當許多事務都由民意多數决所決定,久而久之便會使少數人民對所謂的民主產生不信任。哲學使人反覆思索真理,也可以成為人們內心的道德規範,這些道德規範,往往是人們最應重視,實際上卻常常被忽略的。哲學並非所有人皆能通透,所以哲學家透過追尋真理價值,並與人透過探討、檢驗,來找尋、提醒被多數人忽略的道德判準。若是人們在做決定時,都能以是非善惡為判準,而非意氣用事,或隨心而論,或許蘇格拉底就不會被判死,少數人也不必因為自己的意見不同,而處處擔憂被排擠,使民主不再只是徒有口號。
1-3.抽象地問,哲學、哲學家與政治有關?
哲學是一種生活方式,也是種道德規範,或思考方式,而哲學家追求哲學所講求的真理。政治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使政治穩定運作,哲學是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例如人民可以透過選舉選擇自己所偏好的生活方式(候選人的政見與個人偏好相近),而當選的候選人也應遵守內心的道德標準,為民服務,不應為了追求個人利益,而做出違反道德,破壞選民信任的事情。我們也可以透過哲學的思維方式,檢驗政府的所作所為,考察政治體系內的行為是否合理,是否有失公正等等。
1-4.民主與哲學和哲學家難以共存?
即便是在民主政體中,也會有因為民主而造成不公平或不理性的情況,這是人性的弱點,而哲學,可以成為將這些弱點所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的存在。但在某些情況下,民主與哲學仍會相互衝突。人民有時是無知而盲從,或是從自身利益為出發點,以民意多數決侵害或做出傷害他人的行為時,哲學所追求的真理,便會為多數人所忽視、批判或是排擠,出現像蘇格拉底那樣因為身為少數,而使自身權利受損的案例。如蘇格拉底所說的「政治必須取悅或至少不得罪多數和主流價值,以致於需
要說謊,見過而不知改過。」當我們不想成為社會中的少數時,我們會隱藏自己的意見,甚至說謊,做出違背道德良知的事情,這是民主可能會出現的弊端,而即便有哲學作為道德的規範,也難以杜絕,哲學所提出的真理,在仍講求利益的民主社會甚至會被厭棄。
2. 克里托篇中,到底出現了幾個蘇格拉底?
一開始的蘇格拉底只有一個,哲學家的蘇格拉底,負責提出問題,慢慢引導克里托消除讓自己逃獄的心思。蘇格拉底提出了兩個觀點,並分成三個層次引導克里托的
回答,最終得到了:若一個人的觀點正確,就必須履行。蘇格拉底進而將這些克里托已認同的觀點,套用進自己現在的立場。
(一個人絕不能有意識地做壞事-->任何情況下一個人都不應做壞事-->即使在被冤枉時也不能做壞事。
一個人不能傷害他人-->無論出於什麼原因,一個人不應該以冤報冤、以牙還牙-->做壞事,以冤報冤、以傷害對方作為自衛的手段都是不正當的。
若一個人的觀點正確,就必須履行。)
當蘇格拉底將先前兩人討論的觀點套入自己當下的立場時,便開始一人分飾兩角,變成兩個蘇格拉底。一個是理性的蘇格拉底,堅守著真理而不願妥協;另一個是克
里托所希望的蘇格拉底,抑或是沉睡在理性的蘇格拉底之下,感性(畏懼生死)的蘇格拉底。理性的蘇格拉底首先確認‘國家是尊貴可敬又神聖的,由國家所制定的
法律是公正且至高無上的’,所以不論如何,即使是冤枉也不能違反、侵害國家的法律。接著又指出,若是逃獄了,便會破壞了自己與政府間定立的契約,更是喪失
了自己的信念,玷汙自己的良心,成為人人厭惡鄙視的過街老鼠。一一舉出了逃獄的種種不正當後,,理性的蘇格拉底成功說服了克里托所希望的,感性的蘇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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